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3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200元/月。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4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
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
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才可申请补贴)
四、申请路径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补贴申报。
(一)电脑网页版请登录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移动端
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五、办理时间
2022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六、所需资料
(一)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二)创业失败人员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影印件。
(三)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人员,申请社保补贴需上传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影印件。
七、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享受政策期限内,可根据个人社保实际缴费情况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二)只有领取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服务后才能申报补贴。
(三)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1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1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2年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四)就业困难人员在申请社保补贴前,应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高校毕业生在申请社保补贴前,应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失信信息。
社保补贴咨询电话:029-8351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