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 办事指南
一、受理材料(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一)买卖:
1.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存量房买卖合同;
3.所交易房屋上次购入时取得的购房发票、契税票;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审核确定家庭住房套数)。(非住宅只需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5.不动产权属证书;
6.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抵押期间不动产转移的需提交);
7.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
(二)赠与
1.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赠与合同(受遗赠的,需提交遗嘱及死亡证明);
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
5.不动产权属证书;
6.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抵押期间不动产转移的需提交);
7.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
(三)互换
1.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互换合同;
3.所互换房屋上次购入时取得的购房发票、契税票;
4.互换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审核确定家庭住房套数)。(非住宅只需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5.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法拍房屋
1.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生效法律文书;
3.所拍房屋上次购入时取得的购房发票、契税票;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审核确定家庭住房套数)。(非住宅只需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程序
Empire CMS,phome.net |
受理—缴纳税费—审核、登簿—领证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60分钟内办结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不动产登记费
涉及纳税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的按规定执行。
(二)税费
注:实行货币拆迁补偿的,在补偿完成后购买房屋的,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可享受契税减免。
五、缴纳渠道
(一)线上渠道:关注“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进入在线服务-缴纳登记费。扫描二维码,进入江西税务小程序或通过短信的链接直接进入手机端缴税系统进行缴税。
(二)线下渠道:可前往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或手机银行支付,支持现金及POS机刷卡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