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2023年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年审正式启动
政策依据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要,莱阳市出台了《莱阳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莱政办发〔2020〕43号)和《莱阳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莱阳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住房保障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原则上为3年复核一次。享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在复核期内主动申报复核,住房保障等部门应重新组织审核其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住房状况,并根据审核结果按规定延续、调整;终止住房保障待遇。对因特殊情况未按期申报复核的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可以给与不超过3个月的复核延长期”。并根据审核结果按规定延续、调整、终止住房保障待遇。
资格复核年审时间
自2023年3月6日,莱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启动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在保家庭资格复核年审工作,请享受住房保障家庭自3月6日起一个月内,到莱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住房保障事务科确认复核年审资料,4月10日前按要求填报信息后将表格及资料报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镇街,由镇街初审后报送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住房保障事务科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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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年审的意义
莱阳市共有332套(间)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分布在民怡家园、民和家园、五龙小区、金辉世家,目前已配租使用321套,解决了大部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乐居问题。但仍然还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合适的公租房入住。通过此次年审,莱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将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重新进行资格确认,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人员予以清退、对收入提高或者降低的家庭调整租金,同时按照排序安排最需要的家庭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是莱阳市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有效缓解了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租房压力,提升了住房困难群体的幸福感、增强了住房困难群体的获得感,推动了“六稳六保”政策清单任务落实。
注意事项
复核年审资料应当如实提供,并按要求时间完成填报。如有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和停止租赁补贴发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逾期不退回,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及伪造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审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3、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承租条件的;
4、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5、改变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用途,拒不恢复原状的;
6、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7、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性住房的;
9、累计拖欠或不足额缴纳租金6个月以上的。
10、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咨询电话:0535-722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