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统筹内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6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60%。
统筹外住院报销比例:
(一)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人员,执行我市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二)按规定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人员,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待遇标准支付;
(三)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异地安置手续人员,起付线为800元、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待遇是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后按报销比例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是指在剔除各种政策规定个人先行自付的费用、超标准床位费、起付标准、全自费费用、限价材料的超限费用等之后的部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