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医保如何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
2021年7月1日前的职工医保(若发生)断档,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到医保窗口申请办理补缴核定,按照补缴申请日期对应年度的缴费标准(由参保人员从8个缴费标准中自主选择)、缴费比例进行补核,并打印“征集单”,采取缴费方法一补核缴费;2021年7月1日后的职工医保(若发生)断档,参保人属正常参保状态,按照补缴申请日期对应年度的缴费标准、缴费比例进行补核后,采取缴费方法二进行缴费。
➤缴费方法一:
线下持“征集单”到税务部门指定代征银行;线上楚税通APP选“核定流水号提取”方式,输入税务征集单号;鄂汇办APP选“单号核定”方式,输入征集单号。
➤缴费方法二:
线下通过税务部门指定代征银行、线上楚税通APP选“自主择档”方式、鄂汇办APP选“信息核定”方式。
【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医保欠费补缴计算办法
1.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因未及时缴费形成的医保欠费,按历年已核定生成的数据进行补缴;
2.用人单位申请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时,应按规定如实申报职工工资基数,医保经办机构按申办日期对应医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费基数按照保底封顶规则进行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时,医保经办机构按申办日期对应医保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核定。
退休人员职工医保不足年限补缴计算办法
1.退休人员在申报办理职工医保不足年限补缴时,若选择“一次性补缴”,则不足年限补缴的计算公式为:
(1)职工医保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足年限所对应的月数×办理一次性补缴时当地职工医保最低月缴费基数×8%;
(2)职工大病保险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足年限所对应的月数×职工大病保险月缴费标准;
(3)职工大病保险十年预留金额=120个月×职工大病保险月缴费标准。
2.退休人员在申报办理职工医保不足年限补缴时,若选择“按月补缴”,其因退休原因导致中断参保的职工医保费按其办理退休不足年限补缴时当地职工医保最低月缴费基数进行核定。
3.原已办理了按月补缴、且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人员,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按政策调整前后较低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4.本地职工医保实施“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不再缴费”政策(指职工医保“单基数”政策)前已参加了职工医保、且在“单基数”政策之前退休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周年。本地职工医保“单基数”政策实施前已参加了职工医保、“单基数”政策之后退休的人员,在本通知实施后办理职工医保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手续的,按经办时对应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规定执行。
5.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因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补缴的职工医保费,原则上由个人全额缴纳,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城乡居民医保】
襄阳2023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医保的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如果错过集中参保期无法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