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襄阳高新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襄阳高新区的中国公民,以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可在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春季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户籍管辖机构为团山派出所、米庄派出所、车城派出所、七里河派出所、紫贞派出所、刘集派出所、富康路派出所之一的,均为高新区户籍居民。申请人可通过本人户口本查阅到本人户籍所属管辖机构。
外地户籍,但居住地在襄阳高新区的申请人,应当持有襄阳高新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学历和普通话等级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或为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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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话等级条件
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申请认定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三、申请认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按照认定范围和对象有关要求选择认定机构。
1.网上报名的时间
(1)春季:4月10日至4月21日9:00—17:00。
(2)秋季:9月15日至9月28日9:00—17:00。
2.注册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完善后的个人信息。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3.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范围和对象有关要求选择“高新区教育局”(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作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4.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申报系统说明,并按规定程序操作,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
(1)春季:4月17日至4月21日
(2)秋季:10月9日至10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现场确认的地点
襄阳市东风汽车大道1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8528室,市内可乘坐536、518、515、530、601、542、69路公交车在高新区管委会下车。
3.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要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8)《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
(三)体检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现场确认时一并通知。申请人体检时要积极配合医院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
(四)发证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自领方式领取。本认定机构将会收集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的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一般在6月底前。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科,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8528室。联系电话0710-3755692,QQ群号:715524348(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