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积极应对国家生育政策实施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统筹,实施分片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招生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落实各级招生文件精神,做好辖区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四、招生方式
(一)区属教育部门办园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批次招录:先满足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再满足广州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最后满足其他户籍业主子女(见附件2)。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适龄儿童(以下综合统称为“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具体见附件3)
(2)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见附件3)。
(3)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或因征地等签订了有关协议的教育部门办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按协议等相关规定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见附件3)。
2.招生比例
2023年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按分批次招录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或因征地等签订了有关协议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该村村民子女直至100%,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3.招生办法
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名额、电脑派位实施方案、流程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见附件4)。
4.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其他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5.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二)其他类型公办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高等院校、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和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村社集体举办的公办园,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我区户籍幼儿。
2.招生办法
(1)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部队、村社集体等举办的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具体招生办法、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2)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按机关办园招生方式执行。
(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在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照顾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非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照顾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3)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2.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五、招生时间和安排
(一)2023年秋季小班幼儿入学报名时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30日期间(星期四至星期日),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yzs.baiyun.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见附件5)。
2.白云户籍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0日(星期三至星期六)。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yzs.baiyun.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见附件5)。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4.其他幼儿园入学报名时间为6月3日至6月5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5.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的幼儿(包括业主子女、白云户籍适龄幼儿等),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户籍变更手续(以提供户口本为准)。
6.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7.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入学报名的家长,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入学相关材料,否则,因此影响幼儿入学由家长承担后果。
8.区属教育部门办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中上旬,其它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中下旬。
(二)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公办园电脑派位的,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其他幼儿园具体报名办法由幼儿园及其举办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将录取情况及时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园在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等以及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业主子女另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若适龄儿童长期与祖父母居住且房产属祖父母(含外祖父母)所有的,需查核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区域内无任何房产。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的适龄儿童,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见附件3)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在资格审核或入学注册中发现身份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确保校门处人员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各幼儿园招生报名、资料审核等尽量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减少线下操作,避免家长聚集、排队报名等现象发生。如需家长到现场的,必须严格按防疫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分批、错峰进行,并做好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消毒等措施。
(二)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并报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民办幼儿园将包含招生计划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要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见附件6)等。教育部门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幼儿园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将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各幼儿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教育指导中心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并及时公开本辖区招生工作的信息,包括本辖区内幼儿园的名称、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人数、报名时间、录取办法、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加强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类幼儿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和落实好招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统筹资源,做好招生服务。各教育指导中心要统筹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资源,根据各类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积极引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高等院校、团体、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区户籍幼儿入园工作。加强对重点、热点区域关注,做好重点、热点区域应对预案。
(五)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入园工作。
1.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的报名组织工作。各片区要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资助。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2.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按政策性照顾有关规定入园。
3.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4.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各片区要根据区域内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做好入园指引和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2023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公办园招生计划及对应小区住宅范围表.xls
附件4: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方案.doc
附件6:广州市白云区各教育指导中心管辖范围及对外招生工作咨询电话.doc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
(联系科室: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020-86365362、020-361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