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胶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采撷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20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2021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胶州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胶州市户籍学生,胶州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需要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上述所有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由初中学校具体实施。2023年,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框架及分值不变,按照2022年办法执行。
(三)考试科目原始分值、考试时长及考试形式
(四)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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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
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科目以生物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普通高中计划招收79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一中、实验中学各招收1200名,二中、四中各招收800名,三中招收900名;博雅中学招收600名,中加学校招收1200名;胶州市综合高级中学招收综合高中学生1200名。
胶州一中、实验中学继续招收“领军计划班”,两校各招收具有胶州学籍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300人,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报考“领军计划班”的学生须参加5月13日(星期六)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胶州四中面向青岛市招收1个“航空班”,招收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50名,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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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二中招收1个“上合班”和1个“俄语班”,招收具有胶州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各50名,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
胶州三中招收1个“创新班”,招收具有胶州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50名,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
艺术体育特长生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报考自主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学生须参加5月20日(星期六)组织的普通高中专业测试。
胶州市综合高中学校继续招收“领航计划实验班”,招收学生350名,属综合高中招生计划。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顺序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高等师范专科和青岛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以下简称“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以及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上述志愿呈现在1张志愿表上(以下称“基本志愿表”)。
平台另设用于填报胶州四中航空教育特色班以及跨区招生的中外合作班志愿的“跨区志愿表”。跨区志愿表仅设1个志愿,由相应招生区域考生选择填写。未在基本志愿表上填报志愿的,不能填报跨区志愿表。
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可以兼报。胶州四中航空教育特色班与“3+4”本科可以兼报。胶州二中上合班、俄语班、胶州三中创新班、胶州四中航空教育特色班之间不得兼报。
2.我市普通高中分为三个批次,包括普通高中特色班批、普通高中普通班(含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下同)批、综合高中普通班批。特色班批只能填报1个志愿,二中上合班、俄语班、三中创新班不得兼报。普通高中普通班批可填报2个志愿,一中、实验中学作为一个志愿报考;二中、三中、四中、综合高中的领航计划实验班之间不得兼报;博雅中学、青岛中加学校可以兼报。综合高中普通班批志愿填报“胶州市综合高中”。普通高中普通班批需填报是否服从调剂,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不调剂。
(三)录取规定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一中、实验中学统招生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批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统招生时,从达到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批的各类招生班,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2.录取程序。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师范专科和普职融通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3+4”本科为提前录取批次,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录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次录取。凡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个志愿的录取。一中、实验中学按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然后均衡分配。普通高中普通班批第一志愿报考一中、实验中学的学生,如未被录取,其成绩降低1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一批次的录取,如仍未被录取,服从调剂的,其成绩降低10分后参加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的学生,如未被录取,服从调剂的,其成绩降低10分后参加调剂录取。
3.填写“服从调剂”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则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参加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从“服从调剂”且达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进行志愿征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解读招生政策,加强对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的运用,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初中学校要采取措施,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入考率。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重新调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拨者,须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新生不报到者,逾期取消资格。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九年级下学期不允许转学、同一个招生区域不允许转学的要求。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我市以外普通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转回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超计划招生、青岛市外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