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丰台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1.《实施细则》政策依据是什么?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审核内容,第二部分是审核时间,第三部分是审核程序,第四部分是审核标准,第五部分是其他事项。
3.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4.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入学如何进行初审?
5月18日、19日,需持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到望园西里4号进行初审。
5.对在丰台区就业材料中的社会保险有什么要求?
其父或母应提供从2020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6.对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有什么要求?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对全家户口簿有什么要求?
儿童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父母为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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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8.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5月5日至审核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审核预约,并打印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和要求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4号)进行初审、注册,注册后填写详细信息。审核通过的,打印信息采集表。
9.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0.咨询电话?
区教委:6381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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