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符合《“金凤凰”人才分类目录》要求。
(三)全职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以下简称科学城)工作,人才社保、个税、薪金等关系均在科学城,所在单位的注册、税务关系均在科学城(属于事业单位的,原则上科学城应有机构管理权限)。符合“金凤凰”人才兼职创新、创业认定标准(附件2)要求的,可不受人事关系限制。
(四)人才入库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五)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列为入库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入库流程
“金凤凰”人才采取“免评入库”方式认定,全年开展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人才各项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上传人才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到“重庆高新区产业扶持综合服务云平台”人才库中(网址:http://119.84.98.3:88/#/home。操作方式:注册企业账号并登录→点击“工作台”→点击“人才库”→点击“新增”→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重庆高新区有关单位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按照职能职责联合复核。人才年龄界定以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并提交至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的时间节点为准。
(三)会议审议。经复审通过的人才,由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提请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审议一次。
(四)公示入库。经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的拟入库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经公示无异议的人才,正式纳入“金凤凰”人才库予以政策支持。
服务与管理
(一)“金凤凰”人才入库后,将为人才配备“金凤凰”管家,注册“金凤凰人才码”。“金凤凰”管家主动对接人才提供服务,人才凭“金凤凰人才码”享受政策支持(具体支持措施详见附件3)。
(二)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维护人才信息,将“金凤凰”人才流动情况、获得重大成果和荣誉情况在发生后的15日内书面报告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三)建立“金凤凰”人才退出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加强用人单位管理要求,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