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者柜面确认缴费工资基数的,南京市医保中心将于2023年7月结算期起,按获取到人社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核定,并对2023年4月起的缴费工资基数调整进行补退结算。对未获取到人社数据的,继续沿用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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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险申报入口
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办事大厅,选择“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点击“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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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