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别均按1:1比例投档。
普通高中录取主要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普通高中相关批次及类别计划投档时,首先安排投档分在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考生投档,先投第一志愿,每所学校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学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还未录满,则安排投档分在普通高中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投档……依此类推,直至本批次本类别计划全部投档结束。
2.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四类计划招生按相关招生方案统一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生成绩须符合学校的特长生项目录取最低控制线要求,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生成绩须符合学校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按志愿和自主招生成绩(保留小数位)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考生自主招生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占70%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进行折算合成。考生自主招生成绩相同时,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时,则依照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外语、艺术类普通高中招生,根据市教育局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港澳子弟班招生,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录取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3.普通高中第二、第三和第四批次招生,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
4.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5.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经批准可面向外区招生的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新建区属普通高中,可将不超过1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在相关批次及类别计划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包括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下同)招生计划和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投档录取。
7.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外语和艺术类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投档未完成,剩余计划均并入该校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计划。港澳子弟班、民办学校公费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计划单列,未完成的计划直接补录。如一所普通高中(含校区)在第三批次或第四批次有多条招生计划,则分别按计划对应录取和补录。普通高中在该校最后一批次(包括只有一个批次的)投档时,若未完成招生计划,不降分录取,对剩余计划统一安排补录。
8.普通高中补录。
在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录取之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统一组织补录。省、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补录;区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全市补录,具体补录范围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市招考办备案。市招考办将在“广州招考网”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的补录最低控制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中考成绩达到有关学校补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填报补录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