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领失业金认证时间:
(一)新增领取待遇人员在待遇核定通过后,应在首次领取待遇的当月内完成首次认证;
(二)领取失业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认证一次;
(三)待遇领取人员可在一个认证周期内随时进行认证,每次成功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一次认证时间,下次认证截止时间向后递延。
重要提醒:
领取失业金等待遇的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资格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待认证成功后恢复待遇发放,并尽快安排补发未认证期间停发的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