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2023年高考中考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5月29日—6月19日期间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管控,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坝坝舞、晨晚练等有声健身活动及露天娱乐、演唱会、婚庆、丧事等公共活动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
(二)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每日22:00至次日6:00从事建筑施工、房屋装修等活动,除抢险部门证明的以外;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污染的方式招揽顾客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露天餐饮店及小区麻将馆等娱乐场所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每日23:00至次日7:00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二、6月6日—6月9日,6月11日—6月14日为重点管控时段,奉节中学、永安中学南校区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为重点管控区域,24小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坝坝舞、晨晚练等有声健身活动及露天娱乐、演唱会、婚庆、丧事等公共活动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
(二)禁止从事建筑施工、房屋装修等活动,除抢险施工作业或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以外;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污染的方式招揽顾客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
(四)禁止室外餐饮经营活动中,食客喝酒划拳造成噪声扰民;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全面禁止小区麻将馆;
(七)禁止娱乐场所营业;
(八)禁止从事金属加工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九)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投诉举报受理热线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023-56550725
奉节县公安局:023-56516209
奉节县公安交巡警大队:023-56521191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023-56862666
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023-85162999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3-56550158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23-56556003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023-5655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