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茉莉工匠”认定
认定条件:
“茉莉工匠”的认定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技能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技能条件具备一个即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身体健康,现仍在茉莉花产业一线工作;
4.掌握茉莉花“1+9”产业集群(“茉莉花+”花茶、盆栽、食品、旅游、用品、餐饮、药用、体育、康养)某项技艺技能;
5.认定高级、中级、初级“茉莉工匠”需分别从事茉莉花产业相关工作10年、8年、5年及以上者。
(二)技能条件
高级茉莉工匠
1.全国“制茶大师”或“制茶能手”获得者;
2.在茉莉花“1+9”产业相关领域中,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的;
3.在茉莉花“1+9”产业相关领域中,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发明人,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获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A-D类,且与茉莉花“1+9”产业领域相关的;
5.参加与茉莉花“1+9”产业领域相关的大赛,获得自治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团队赛需为第一负责人)。
中级茉莉工匠
1.获得茶艺师、评茶员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在茉莉花“1+9”产业相关领域中,获得南宁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的;
3.在茉莉花“1+9”产业相关领域中,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发明人,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获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E类及以上人才,且与茉莉花“1+9”产业领域相关的;
5.参加与茉莉花“1+9”产业领域相关的大赛,获得南宁市级一等奖或自治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团队赛需为第一负责人)。
初级茉莉工匠
1.获得茶艺师、评茶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在茉莉花“1+9”产业相关领域中,获得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的;
3.在茉莉花“1+9”产业相关领域中,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发明人,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获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E类及以上人才,且与茉莉花“1+9”产业领域相关的;
5.参加与茉莉花“1+9”产业领域相关的大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南宁市级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团队赛需为第一负责人)。
待遇:
获认定为高级、中级、初级“茉莉工匠”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10000元、5000元、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管理期内的“茉莉工匠”,其未成年子女需要在横州市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转)学的,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和教育资源情况协调就近入(转)学,参加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进行1次健康体检,1次以上考察学习、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