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地下车位消费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疫情后市场经济复苏,促进经济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现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都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新都府办函〔2023〕33号)文件精神,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车位买受人可以申领消费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实施地下车位消费补贴,鼓励居民消费购买地下停车位,积极拉动车位消费意愿,充分释放市场消费需求,发挥现存未售地下车位作用和价值,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市场资金流动性,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二、补贴对象
居民购买新都区内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并符合申领条件的,可申领消费补贴。因项目清算、司法处置等原因将剩余未售地下车位整体、批量转让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申领条件
申领地下车位消费补贴的购房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买受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购买地下车位时间在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地下车位买受人为自然人。
(三)买受人应取得所购地下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四)买受人应在本文件有效期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地下车位买受人,每个车位给予1500元的消费补贴。
(二)地下车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买受人共同所有,由所有买受人共同申请,申请时应指定其中一位买受人为补贴的实际领取人。
(三)买受人为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领取。
四、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经费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并纳入区住建局部门预算。
五、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请。买受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领补贴买受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区住建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填报《新都区购买车位补贴申请表》。
(二)审核。按照申报条件审核是否符合申领补贴条件。
(三)发放。经批准后,由区住建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地下车位消费补贴转入申领补贴买受人个人账户。
本方案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5月9日。
新都区购买地下车位补贴申请表
买受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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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车位地址: | |||||
指定补贴领取人: | 车位不动产权证书号: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申请补贴车位个数(个): | 申领补贴金额(元): | ||||
申 请 意 见 | 买受人协商一致,指定 为补贴实际领取人,并承诺领取地下车位消费补贴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买受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 ||||
部
门
意
见 | 受理意见 |
收件人: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审批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