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父母在外市参保可以使用我泰州的账户资金吗?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将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
配偶、父母、子女在本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即可共济使用资金。
二、问: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1.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
2.支付在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
3. 支付在本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
4.缴纳参保人员参加本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时的一次性趸交职工医保费,以及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5.购买本省及设区市政府指导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注意: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三、问:可以建立多个家庭共济关系吗?
不可以,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应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四、问:父母使用我的账户资金,需要刷我的卡吗?
不需要,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调用主账户人账户余额支付。主账户人不可使用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