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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条件 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1 13:25:20
The Beginning

  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受理条件

  1.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宜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THE END

TAG:担保贷款  人员  失业人员  宜昌市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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