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声筛查免费条件
1、孕周在16—19+6的孕妇,且未享受NT筛查的可以享受此项检查。
2、河南省户籍的孕妇,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前来筛查。
3、外省户籍的孕妇,男方是本地户籍的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需当地居委会出具结婚证明)
二、服务对象
1.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河南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2.具备下列高风险因素之一:
(1)分娩时年龄≥35周岁(本胎次未按省民生实事产前筛查工作要求而享受过免费血清学筛查的除外);
(2)免费血清学筛查结果为21三体高风险者;
(3)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包括以下4种情形:①曾经孕育或生育过21三体、18三体或13三体等非整倍体胎儿的孕妇②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平衡易位携带者、罗氏易位及倒位携带者。③孕妇为杜氏肌营养不良、血友病A、血友病B基因携带者④夫妇均为脊髓性肌萎缩症、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基因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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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服务时适用的孕周:
(1)绒毛活检术:孕9~13+6周
(2)羊膜腔穿刺术:孕18~24周
(3)脐静脉穿刺术:孕20~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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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内容
1、符合条件的妊娠11~13+6周的孕妇可享受一次免费四维彩色超声筛查(NT);
2、符合条件的妊娠15~20+6周的孕妇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唐筛);
3.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42天内可享受一次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
4.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可享受一次免费新生儿“两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以下简称“两病”)
四、所需携带证件
1.孕妇本人为河南省户籍者,需持身份证。
2.如丈夫是河南省户籍而孕妇不是,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3.夫妻双方为省外流动人口,孕妇需持身份证、居住证(在河南省内居住6个月以上)。
五、温馨提示
如您错过11-13+6周免费超声检查,请根据医务人员的指导,尽快到杞县妇幼保健院就诊建卡,并签署《河南省中孕早期免费产前超声筛查知情同意书》后,选择享受一次16-19+6周免费超声检查。
六、地址
县城内金城大道中段,杞县妇幼保健院一楼围保门诊
经四路行政服务大楼北300米路东
杞县妇幼保健院一楼围保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