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开展人员遴选工作
申报单位要在单位内部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好人员遴选工作。申报单位应根据单位发展的需要以及近年来已使用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的实际情况,统筹做好2023年度的需求计划,制定本单位的人员遴选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及程序等内容。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程序开展人员遴选,对申报人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经单位内部公示通过后的遴选人员名单填报《2023年增城区申报单位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需求申报统计表》(见附件5)。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上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收集好拟引进人员的申办材料和申报单位材料(见附件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及骑缝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人事负责人签名后提交区相应主管单位审核。
(三)相关单位收集初审申报材料送区人社局
1.对广州市总部企业、广州市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除外)、区内重点项目或重点企业、已纳入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由区发改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2.对增城开发区辖区的企业,由开发区企业服务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或在本辖区内上一年度纳税额达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由区科工商信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建筑工程类企业由区住建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金融类企业由区发改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由区人社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高新技术企业由开发区科创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其他类别企业由其主管部门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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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截止前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我区权数大于100的规下工业样本重点企业,由科工商信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5.区内孵化载体的重点企业和2022年全年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开发区科创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6.由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高层次人才人才需持有创办企业的股权)由区委组织部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由区企业“三高”人才创办的企业(区企业“三高”人才需持有创办企业的股权)直报区人社局。
7.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区国资局的下属企业,由区国资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8.卫生系统及健康产业项目企业,由区卫生健康局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及村居从事特殊性、艰苦性、危险性、专业性、保密性强的工作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含中小学及普惠性幼儿园的临聘教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党建指导员、辅警、医护人员等),由其主管部门收集初审申报单位资料报区人社局。
(四)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和确定名单
区人社局依据本工作方案要求,负责对主管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分值审查,视具体情况进行劳动关系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审查后按分值高低顺序形成拟使用入户指标人员名单,通过区人社局局务会议审议,形成最终确定名单后,报区发改局备案。
(五)实施引进人才入户全流程网办
拟使用入户指标人员确定后,申报单位按照《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区人社局负责对申报人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批。
(六)办理手续
区人社局审批完成,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申报人凭入户信息卡等资料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附件5:2023年增城区申报单位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需求申报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