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2023年7月5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医保服务二十三项便民措施的通知》,包括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窗通办”;推进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等等
其中提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生育医疗费结算(含手工(零星)报销)的次月,医保经办机构依据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就诊信息,主动核定生育津贴,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政策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ybj.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gkwj/202307/t20230706_4734906.shtml)
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數
例:如果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元,那么正常生育分娩核发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 30*128=38400元。
二、公式指标说明
(一)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1、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3、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津贴天数
1、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
2、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