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授权,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办理条件
至少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
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均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所需资料一、双方初次结婚需要资料:
男女双方本人到场
男女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本人婚姻状况需为未婚)、身份证原件
双人二寸近期免冠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二、离婚后再复婚需要资料:
男女双方本人到场
男女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双方婚姻状况为离婚)、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双人二寸近期免冠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三、再婚需要资料:
男女双方本人到场
男女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再婚者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双人二寸近期免冠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办理材料详细说明男女双方结婚,办理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件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需相符;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予以更正)。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在本婚姻登记处填写,在网上下载复印后填写的,签名必须在婚姻登记处登记员面前亲笔签字)。
4、两寸彩色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四、线上预约流程
1、进入“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按照要求选择点击确认进入下一步。
2、阅读“网上预约协议”读后没问题,点击“我同意以上协议”并点击下一步。
3、然后选择你们要去登记的区县办理点。
4、选择可以预约的日期以及下方的时段。
5、最后填写双方相关信息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