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莞居住登记现场办理流程一览
1)流动人口在到达东莞市三日内,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窗口办理;
2)公安机关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当场发放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按属地管辖原则《流动人口居住回执单》是由信息登记的镇街打印,回执上没有显示领证时间)。
温馨提示: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登记申报。所以,申办居住登记以居住地为准。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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