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厦门2023年第八批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同翔高新城片区内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园区主管部门,协助开展本批次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核工作。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