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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市新丰县最低生活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最低生活标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31 13:22:57
The Beginning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农村低保标准: 624 元/人/月

  2.城镇低保标准: 857 元/人/月

  二、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

  1.农村低保补差标准:326 元/人/月

  2.城镇低保补差标准: 676 元/人/月。

  三、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标准:

  1.农村特困供养标准: 999 元/人/月,年供养标准每人 11988 元

  2.城镇特困供养标准:1372 元/人/月,年供养标准每人 16464 元

   补充:韶关市其他区、县同下

THE END

TAG:标准  低保  城镇  农村  韶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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