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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9-08 15: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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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1.技术操作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1182669/0531-81182665

  技术咨询时间:工作日8:30到12:00,13:00到17:00,周六、日9:00-12:00,14:00-17:00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注册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注册登录后,提示“未查询到信息无法申请求职补贴”,因学籍信息库里并没有该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学籍信息,故无法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3.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时,学生选择困难类型后,哪些情况需要上传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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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网络核验通过,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网络核验不通过则需要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4.网络核验不通过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根据困难类型上传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当月(9月)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当月(9月)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月(9月)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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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如学校审核不通过,毕业生是否可以再次申报?

  毕业生可以根据审核标准要求,更改为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类型,重新提交申请并填写信息、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6.毕业生注册填写“户口所在地”时系统没有自己所在地市怎么处理?

  建议更换其他浏览器(比如谷歌浏览器),浏览器显示比例缩放至70%以下。

  7.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上传照片失败怎么办?

  请按照系统提示规格上传图片,规格:

  (1)大小不超过2MB;

  (2)格式为jpg.JPG;

  (3)图片命名不能超过20个字符;

  (4)图片名称不能有特殊字符和汉字(用数字或字母);

  (5)若有多页需合并到一个文件中。

  8.学生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网站提示:“政务网完成未实名或实名等级不够3或4级”怎么处理?

  需要在“山东省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网站用户中心编辑资料进行实名核验。详细可查看《求职补贴操作手册-学生用户》中的“实名认证栏目”内容进行操作。

  9.毕业生在之前学历层次阶段已成功申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学历层次阶段是否还可以再次申请?

  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故毕业生在之前学历层次阶段已成功申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现学历层次阶段无法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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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毕业生  证明材料  当月  毕业生求职  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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