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网报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2日23:59
2.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我市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需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核验或补充,同时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提交网报信息后,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审查照片、承诺书、网报内容是否正确清楚完整,符合标准。其中《个人承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日期四个方面,不合标准的要重新提交。
6.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勾选所在地区教育体育局下设的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时,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9月25日—9月28日。
2、现场确认地点:各区县行政服务管理局教体局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本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相关图片和《个人承诺书》,须重新上传。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由庐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在庐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表由确认点提供,体检费用在体检时由医院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体检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证书发放工作。(证书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寄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