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救助对象:
一是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二是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二、救助方式: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比例如下:一是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不设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为100%;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二是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为0.5万元,一年度内参保居民只承担一个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0至2万元(含2万元),救助比例为70%;2万元以上救助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