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城镇低保、单亲困难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本校学籍的茂名市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有儿童福利证的学生、父母一方亡故的单亲家庭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期减免学费200元;
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认定:以茂名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城镇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火化证》为准(低保证需要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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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8日前向学校提供《城镇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温馨提示:
(1)若属于“农村低保(农村户籍)”对象,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两项资助。
(2)若属于“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农村户籍)”对象,可申请免学费、助学金两项资助。
(3)若学生本人残疾,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两项资助。
(4)若属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推送的建档立卡对象(一般是外省户籍),可申请享受免学费、助学金两项资助。
(5)若属于茂名市城镇低保户、孤儿、单亲困难家庭,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学期减免学费200元两项资助。
(6)若您家庭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一项资助。
如申请上述助学项目,均需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在10月8日前微信查找“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小程序,填写完善申报信息,按申报链接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资助申请,由班主任进行审核。如还需申请每学期减免学费200元,需按要求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