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遗失,如果是2018年6月以前办理的,需重新办理,手续视同新办;如果是2018年6月份以后办理的,本人填写遗失补办声明后可直接补发。
残疾人证丢失补办声明
我叫 ,身份证号 ,因不慎于
年 月将残疾人证丢失,现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办。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 (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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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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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办证人员一律以户籍为准进行办理;
持证残疾人申请等级变更的需交回旧证,手续视同新办;
残疾人证期满申请更换的,需交回旧证并重新评定,手续视同新办。
极重度行动不便的,必须提前准备好办证手续,由镇、街道残联确认核实后统一登记,于下月初汇总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和残疾评定机构安排适当时间入户办理;
残疾人户口迁出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市残联交回旧证后办理迁出手续;残疾人户口迁入的,需在我市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由镇(街道)残联及时上报市残联,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市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评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到廊坊市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廊坊市残联同意后到复评机构进行残疾复评;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机制。市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市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市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残疾人证的,市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