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直系亲属投靠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双方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三)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据资料。
因公母离婚,直接抚养人申请将未成年子女迁移至其户内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一)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
(二)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
(三)离婚民事调解书:
(四)司法公证部门的抚养公证书。
需办理投靠非直接扶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依法取得房层所有权,使用权,且符合属地户口迁入政策的,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将本人和同户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迁入人员户口簿:
(三)民民身份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
(五)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工作调动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的人员或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民身份证:
(四)组织人事部门的任职命令、调令或录用证明;
(五)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迁入人员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四)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1省内户口迁移和已经实现跨省通办的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通过网上流转,居民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2.对于不具备“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凭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向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当地启口迁移政策的,经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向拟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落户方居民户口本(立户除外)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书等办理户口迁移,可以不使用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