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宜昌犬只领养规则
一、申请条件
1、住校的学生请不要申请,一般学校不允许寝室饲养宠物,而且你并不能保证以后它们的生活。
2、频繁更换工作地点的人们请慎重考虑,因为你异地搬迁的情况可能会造成它们再次流浪。而且新居所的业主如果对于宠物比较排斥,它们又会继续流浪,除非你能做到不离不弃。
3、新婚夫妻慎重申请,避免将来以要小孩为名抛弃宠物。
4、单身男子请不要申请,因为你不一定能抽出时间耐心照顾它们。
5、家中有爱动物的老人优先。
6、有多年养宠物经验者优先。
7、有可靠的经济来源和固定的住所,且征得家人同意,能够为被领养动物提供安全、稳定的生存环境。
8、愿意接受流浪动物救助基地对于领养动物的定期回访。
二、领养准则
1、保证领养动物的正常生活,不能虐待宠物。
2、保证无论环境如何变化,要对动物不离不弃。
3、如果因不可变因素实在无力再照顾小动物,请不要遗弃,和流浪动物救助基地联系,或自行联系下一领养人,经本协会审核登记后,进行并更领养人。
4、在宠物生病的情况下,请到医院医治,保证领养动物的健康是你对它的责任。
5、请为领养回去的动物做绝育手术,雌性要求必须绝育。
6、请带领养回去的动物到宠物医院进行免疫。
7、养狗出门牵引,养猫封闭阳台,领养后定期向协会提供反馈信息。
8、接受流浪动物救助基地的回访并积极配合。
9、如遇领养环境发生变化,须与本协会联系并确认是否适合继续领养。
10、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合法、合理地饲养宠物,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