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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养犬区域
平原路以南、新中大道以西、金穗大道以北、新二街以东区域,平原文化艺术中心、平原体育会展中心、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区域禁止养犬。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特定区域和公共场所
(一)禁止养犬区域;
(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儿童活动场所;
(三)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候车室、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娱乐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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