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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流程 东营市博士后补贴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0-23 19:18:40
The Beginning

  东营市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流程等内容如下:

  (一)“政策找人”发放流程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人员备案信息等政务信息资源,根据资助条件分类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员名单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以及已享受2021年度、2022年度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名单,按照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依托管理信息平台反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隶属关系后逐级推送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后台系统。

  2.对管理信息平台分类推送的人员详细信息,设站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核实确认相应人员在本单位真正在职在岗,劳动(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管理。二是对推送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是否存在“不列入补助范围”的情形进行逐一核实,同时按照填报要求补充有关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对符合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补充提供在站博士后人员信息。三是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须在单位内部以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反馈提交至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站或用人单位完成人员信息核实确认和补充后,博士(后)人员无需自主认证或提交其他信息。

  所涉及的设站单位账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分配,通过前期提供的用户名登录;涉及的用人单位账号未开通的,需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并维护单位基本信息。

  3.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对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确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反馈提交(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

  (二)“自主认证”发放流程

  对符合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条件但未纳入初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可依托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sdbsh.rcsd.cn/login)进行“自主认证”,如已被纳入“政策找人”发放范围,则无需自主认证;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全部推行“政策找人”认证模式,在站博士后无需自主认证。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对应选择申领的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按照劳动(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认证材料。如所在用人单位未注册账号的,需提前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平台(登录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mlFnKsHN3En0&gotourl=&type=2)注册开通单位账号。

  2.所在用人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核验,就涉及的博士毕业学校、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等与证书原件或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出具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须在单位内部采用易于周知的方式将认证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期)。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上报。

  3.所在县(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资助条件和要求进行复核,通过管理信息平台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截至2023年11月15日)。逾期管理信息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形式审查后,将拟补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发放补助人员名单,按规定将所负责的补助经费拨付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发放给个人。

  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88130、51788132

  技术支持电话:0531—82893217、82893219

  技术交流QQ群:67128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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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博士后  信息  用人单位  人员名单  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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