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品种及相关养犬条例
一、禁养品种:
烈性犬种类:1.獒犬以及具有獒犬血统的杂交犬只:马士提夫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那布勒斯犬、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加纳利犬、藏獒、所有獒犬、罗威纳犬、巴西菲勒、丹麦布罗荷马獒。2.狼犬以及具有狼犬血统的杂交犬只:法国狼犬、德国牧羊犬、昆明狼犬。3.斗牛犬以及具有下列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英国斗牛犬 、古老英国斗牛犬、美国斗牛犬、土佐犬、牛头梗、杜宾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大型犬标准:成年犬身高(指犬只四肢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垂直距离)超过6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100厘米的犬种。符合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大型犬,携带犬外出时需要为大型犬只带嘴套。
注意:上述犬只品种无法确定的,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认定,仍无法认定的禁止饲养。
二、淮南市养犬相关条例规定:
1.不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2.及时给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办理养犬登记。在限制养犬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条例》施行后三十日内可为超出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办理养犬登记。
3.在限制养犬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不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4.携犬外出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为犬只挂犬牌、束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员,在拥挤场合收紧牵引带,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5.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采取佩戴嘴套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笼)等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6.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养老院、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商场、大型超市、体育场馆、游乐园、候车室等人群集中的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禁止携犬进入河道、水库等水体。
7.禁止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8.犬只伤害他人的,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