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公租房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什邡公租房申请材料下载
什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理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人员将《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发给申请人,申请人按《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准备好申请资料交受理人员审验,审验合格后,受理人员发给《申请审批表》,并做好受理情况登记。
(二)审核:
1、申请人持填写好的《申请审批表》和提供的全部资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审核户口情况和居住情况,户口和居住不在同一社区的,应分别接受审核,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
2、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市社保局窗口接受社保缴纳情况和养老金领取金额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3、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接受住房情况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4、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接受工商注册及登记情况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5、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到市民政局接受收入情况审核,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
6、申请人将前述部门审核后的《申请审批表》和提供的全部资料交至辖区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各部门审核内容进行综合审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7、申请人将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的《申请审批表》和全部资料交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保中心对前述各部门的审核情况和其他需要审核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8、《申请审批表》未列出的需其他部门联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备案、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住房公积金等情况),由市住保中心将申请人名单汇总后转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审核时间依实际情况确定。
(三)公示
审核通过的,由住保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审批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住保中心提出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的意见和保障方式建议,并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登记:
审批合格的由住保中心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由市住建局书面通知保障对象进入轮候住房时期;对审核未通过或公示异议成立或审批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审批表》和全部资料由住保中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