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与北京燕兴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交接手续,待交接完毕后变更北京燕兴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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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