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社保卡流程
1.卡经办网点核实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受理代办业务的,核实申请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监护人证明文件),收取申请人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检查资料完整性、核实申请人或代办人身份,双方签字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
2.网点经办人员在省卡系统“社保卡申请-个人申请-新增申请”栏目中,录入个人申请资料,省卡系统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发卡状态进行比对核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接受发卡申请,出具《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
3.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范的,网点经办人员应现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经核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网点经办人员应出具卡经办网点专用业务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解决途径。
4.经市卡中心批次确认后,省卡系统将预开户文件通过FTP服务器反馈服务银行。服务银行根据预开户文件将金融账户信息通过FTP服务器发送省卡系统用于卡片制作。
二、单位批量申请社保卡流程
1.卡经办网点收取单位所有申请人的《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批量业务申请表》。卡经办网点检查资料完整性、核实授权经办人身份,双方签字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卡批量业务申请表》。批量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双方各保留一份。
2.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批量申请材料逐级上报至市卡中心,由市卡中心将批量申请材料按照省卡系统规定的格式整理成数据文件,并上传省卡系统。省卡系统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发卡状态进行比对核查,经比对个人信息正确、唯一,且符合发卡条件的,接受发卡申请。
3.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范的,卡经办网点应现场告知授权经办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经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卡经办网点应出具经办部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授权经办人解决途径。
4.经市卡中心批次确认后,省卡系统将预开户文件通过FTP服务器反馈服务银行。服务银行根据预开户文件将金融账户信息通过FTP服务器发送省卡系统用于卡片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