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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至少2年全职劳动(聘用)合同的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可在限定配租面积内给予最长免半年租金的特殊优惠政策。半年免费期满后,继续入住的,按照人才公寓常规政策执行。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转交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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