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长沙市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8时起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异动业务暂停服务时间
参保、异动业务停办期间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关系转移、补缴、退费、个人账户划拨、一次性支取以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修改、关系转移等业务。
业务办理暂停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7时
业务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保结算业务暂停服务时间
结算业务停办期间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门诊、特门特药、住院结算业务及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业务,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我的长沙 APP、智慧人社 APP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查询等业务。
暂停结算业务时间: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18时
恢复结算业务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8时
三、暂停医保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窗口业务。10月22日17时起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关系转移、补缴、退费、个人账户划拨、一次性支取以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修改、关系转移等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尽量错开时间申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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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医保服务期间,部分窗口业务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新平台上线后通过补录方式优先办理,办结时限相应顺延。
(二)暂停门诊、特门特药业务。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看普通门诊或特门特药购药,可先行全额垫付现金购药,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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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暂停全市住院联网结算。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及报销手续。
(四)暂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1.暂停服务期间,长沙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入院登记手续;
2.暂停服务期间,长沙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新平台上线后进行补出院结算或参保人全额现金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暂停服务期间,长沙市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纸质转院证明,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在新平台上办补转院登记手续;
4.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补入院登记手续;
5.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补出院结算手续,或由参保人全额现金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单位、参保人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附件:长沙市医保系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