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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首次创业场地补贴申请指南(鞍山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20 19:54:43
The Beginning

  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

  受理条件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首次从事个体经营。

  (2)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3)自行租赁场地。

  (4)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1)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每年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24个月。

  (2)高校毕业生:每年1万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每年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24个月。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场地补贴申请。

  (2)毕业5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办理困难家庭证明。

  (3)申请人将困难家庭证明交回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THE END

TAG:困难  高校毕业生  人员  个月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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