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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参保人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7 22:14:28
The Beginning

事项名称

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流程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2.《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东社保[2013]64号)第八条;

3.《关于工伤住院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东社保函〔2004124号)。

申请条件

参保人因疾病、工伤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符合规定的,出院时可在定点医院完成现场结算报销。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出院诊断证明书;

3、出院通知书;

4、《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情况核实及自费项目签字单》第二联(市内住院必须提供,下同);

5、《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第二联(市内住院必须提供,下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办理入院登记的同时主动出示患者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社保住院登记(医疗住院或工伤住院);

2、住院治疗;

3、出院时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通知书、《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情况核实及自费项目签字单》第二联、《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第二联到出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及医疗费报销手续;

4、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取回医疗收费收据。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社保入院登记在医院入院登记处办理,出院社保现场报销在医院出院结算处办理。

办理时间

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0769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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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THE END

TAG:宋体  东莞市  社保  社会保险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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