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的持证人可以进行居住证续签。
续签入口:粤省事小程序
续签步骤:
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办理查询。
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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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温馨提示:
1、在录入居住地址时,尽量选择“标准地址”,选择“标准地址”时,系统会自动选择辖区派出所;录入非“标准地址”时,由申办人自行选择辖区派出所,如辖区派出所选择不正确,将作退回处理,并通过粤省事公众号通知申办人。
2、在“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电子资料后,不需要二次提交材料到受理窗口。申请人需在小程序提交电子资料后,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受理窗口办理签注手续,重新擦写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3、粤省事小程序上申请居住证延期的要在过期前一个月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