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个人借款人。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员、农民、45周岁以下的港澳籍创业者(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或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的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 小微企业借款人。
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选择向人社部门或者指定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人社部门直接受理的,由人社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提交经办银行进入下一办理程序。经办银行代受理的,经办银行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提交人社部门复审后,进入下一办理程序。
2.入户调查:对受理初审合格的贷款申请人创业规模、征信程度、抵押标的、偿还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开展入户调查核实,进行审查审批。
3.部门联审: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办银行进行部门联审,并对经调查后联审未通过的贷款申请户做好告知解释工作。
4.办理放款:贷款项目经联审会议审定通过,且借款人、反担保人与担保人签订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协议书后,银行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审查审批、合同签署、放款手续。
5.跟踪管理。银行经办机构对成功发放的创业贷款者做好后续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并按期做好贷款的贴息和偿还等工作,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安全有序运作。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选择向人社部门或者指定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人社部门直接受理的,由人社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提交经办银行进入下一办理程序。经办银行代受理的,经办银行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提交人社部门复审后,进入下一办理程序。
2.入户调查:对受理初审合格的贷款申请人创业规模、征信程度、抵押标的、偿还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开展入户调查核实,进行审查审批。
3.部门联审: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经办银行进行部门联审,并对经调查后联审未通过的贷款申请户做好告知解释工作。
4.办理放款:贷款项目经联审会议审定通过,且借款人、反担保人与担保人签订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协议书后,银行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审查审批、合同签署、放款手续。
5.跟踪管理。银行经办机构对成功发放的创业贷款者做好后续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并按期做好贷款的贴息和偿还等工作,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安全有序运作。
贷款办理流程图: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