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大连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父母和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含)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18周岁以上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成年子女等;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共同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已婚子女、35周岁以上成年未婚子女除外)。
符合上述情况的看守所羁押人员(含取保候审)应认定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