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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该怎么办 新乡市工伤保险电话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12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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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该怎么办?

  答:(一)应到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进行救治

  因情况紧急先到就近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因出差等发生工伤在新乡市以外治疗的,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至本市的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继续治疗;因伤情救治需要,需由本市转往外地进行治疗的,应先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紧急情况无法正常申报的,可先电话报备,并于10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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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及时(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可电话报备。

  (三)用人单位应在30日到市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在30日内申请延期;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同意延期除外),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建档)。

  (五)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参保地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待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后,可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注:用人单位一定要确保在职工发生工伤的当月月底前、将工伤保险费缴纳至税务部门及时缴费,否则会影响其相关待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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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工伤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  参保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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