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产假社保补贴申报指南(入口+流程)
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申报标准、方式
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申报时间
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产假期间最后参保地区(县、市)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例如:女职工2022年7月生育,企业应在2023年12月底前提出补贴申请;2022年8月生育,企业应在2024年1月底前提出补贴申请,以此类推。
特别提醒!2022年6月生育的,补贴申报时间向后延长一个月,即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抓紧时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申报或向当地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点击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区域选择自己所在区县市)
Empire CMS,phome.net |
经办程序
1.申请。
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产假期间最后参保地县(市、区)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样式见附件)、出生医学证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等材料。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在省本级的,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各地应优化经办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受理、初审环节延伸到乡镇(街道)。
2.审核。
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大数据平台获取的生育信息、医保缴费信息和申请单位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审核参保缴费、补贴金额等信息,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
审核通过的,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企业名称、女职工名单和拟补贴具体金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发放。
经办联系表
政策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art/2022/12/7/art_1229506773_2450468.html)、宁波市人社局(https://mp.weixin.qq.com/s/koKkAwNQopoQoV7XxhxE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