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事项的通告
为加强春节期间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方便市民购买年货,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在城区部分区域,设置年货临时摊点。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
(一)店埠镇
1.石塘路
2.浮槎路学府花园西门
3.人民路景民游园巷人民路与太子山路交口
4.合蚌路与石塘路交口东北角
5.包公像北80米东侧
6.撮镇路荣华府B区前空地
7.撮镇路与草庙路交口西南角空地
8.撮镇路与长江东路交口北皖信公司对面停车场边空地
9.东庵街
10.人民路南侧四中对面
11.和平广场
12.龙泉路与公园路交口巴莉甜甜西侧
13.桂王路斌锋公园
14.桂王路与古河路交口东北角
15.桂王路与临泉路交叉口
16.桥头集路生活家广场
17.西苑路沿街辅道
18.西苑公厕两旁
19.长江东路斌锋观邸门前辅道
20.桂王路与沙河路交口东侧
21.桥头集路与沙河路交口西侧
22.美食一条街两出口侧边
23.浮槎北路与包公大道交口
24.镇北恢复楼西门人行道一侧
25.唐杨北路菜市场对面人行道一侧
(二)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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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河路菜市场两侧(龙脊山路路两侧人行道)
2.东方花园风情街
3.旺角超市门前小广场
4.西苑路小岛人行道
5.徽商农批与物流园之间规划路东
6.文一国际商业街与禹洲小区交界处(文禹路西)人行道部分。
(三)东部新城
1.恒大绿洲公寓楼北边通道
2.润和尚品商业街
3.站南路中心社区孝和堂南边人行道
4.山水路畅河家园一期北门人行道
5.琥珀名郡商业街人行道
(四)撮镇镇
1.南大街
2.中心街
3.富民街
4.圣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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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乐大街
6.东方早城
7.和平路
8.幸福家园商业街
9.裕溪路沿线
10.东风大道沿线
11.学府路
12.共青路
13.青年路
14.唐安路
15.清华路
16.兴港路
17.池河路中海城商业街
18.青洛河路大费廉租房沿街商铺
19.东方樾府商业街。
二、设置原则、标准
1.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路面,不得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摊点前留出通道供行人通行;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2.所有摊点及沿街门店禁止在城区各路段摆设小吃摊点、设置露天烧烤。
3.禁止存有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进入年货摊点区。
4.严禁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民间演艺娱乐活动。
三、设置要求
1.所有年货、对联、游戏娱乐摊点的设置时限为2022年1月25号(腊月二十三)至2022年2月6号(正月初六)为止。2022年2月7号(正月初七)起,所有摊点必须全部自行无条件撤离,凡违反规定的摊点,城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2.各摊点经营者要在上述指定区域守法经营,主动配合,服从管理。
3.春节期间,非机动车禁止乱停乱放,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4.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查处。举报电话:0551-67722191。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祝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告
肥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