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惠民生、促消费,激发广大市民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家用小型汽车、家用电器两类大宗商品销售补贴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实施家用电器销售惠民补贴
本次家电销售范围主要包括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中央空调除外)、厨电、小家电、电脑、手机等八大类,购买者凭本人身份证每个品类限购一台。
1.补贴方式及金额:对顾客购买单件大件家用电器款进行补贴,此次活动补贴总额100万元。
2.补贴范围:促销期间在指定限上企业购置单件大件家用电器的顾客。
3.促销时间: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
4.补贴比例:按照电器商品销售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大件家用电器,方可享受补贴(以商品成交单价百位起计算)。
(1)购买价格单价在1000元(含)至5000元(含)的大件家用电器商品,按实际单价的10%比例给予补贴。
(2)购买价格单价在5000元(不含)至10000元(含)的大件家用电器商品,按实际单价的15%比例给予补贴。
(3)购买价格单价在10000元(不含)以上的大件家用电器商品,按实际单价的20%比例给予补贴。
5.参与促销企业:晋州北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晋州市尚力商贸有限公司(正大电器)、晋州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晋州市鑫信和商贸有限公司、晋州市德裕商贸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内部员工不得参与此次活动。
6.领取补贴需提供以下两项资料复印件:(1)身份证复印件(2)单价发票底联复印件。
二、对购买家用汽车顾客进行补贴
1.补贴方式及金额:对顾客购买家用汽车购车款进行补贴,此次活动补贴总额100万元。
2.补贴范围:促销期间在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汽车的顾客。
3.促销时间: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
4.补贴金额:
车辆售价5万以内(含),补贴3000元;
车辆售价5万(不含)-10万以内(含),补贴5000元;
车辆售价10万(不含)—15万(含),补贴8000元;
车辆售价15万(不含)—20万(含),补贴12000元;
车辆售价20万(不含)以上,补贴15000元。
5.参与促销企业:石家庄晨阳博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河北致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晋州市众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晋州市博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领取补贴需提供以下三项资料复印件:(1)汽车购销合同。(2)购车缴费发票或相关单据。(3)行车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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