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对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企业新招用首次在莞就业的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延缴期间,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即可)。
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2. 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助的程序
1.企业持上述所列材料向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
2.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的注册证照信息、新招用员工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准完成公示的,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补贴拨到企业基本账户。
联系方式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钟晓锋,22206609
THE END